新聞中心 您的位置:首頁 > 新聞 > 新聞中心
鍋爐化學清洗(酸洗)質量控制及驗收標準
1鍋爐化學清洗(酸洗)單位施工期間無重大傷亡事故。
2酸洗藥品到廠后應通知招標方對藥品進行驗收,進口藥品應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酸洗藥品須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進行檢測(聘請第三方機構應具備上述專業技術評定資質,并事前須經雙方同意認可),委托費用由投標方負責。
3酸洗前鍋爐化學清洗(酸洗)單位應將正式的酸洗方案、酸洗操作規程、酸洗系統圖及隔離清單和招標方相關部門進行開會討論,并確定實施;酸洗過程中各項監督控制指標化驗工作,由鍋爐化學清洗(酸洗)單位負責。
4酸洗全過程要接受招標方監督;技術方案、小型試驗報告、酸洗技術過程、酸洗后評價,接受化學專業全過程技術監督。必須采取可靠的隔離或其它措施,杜絕酸洗液進入過熱器、再熱器等不允許酸洗液進入的系統和儀器設備。
5鍋爐化學清洗(酸洗)單位要在酸洗后的首次啟動中,對汽水品質開展監督,如招標方熱力系統水質出現異常情況,鍋爐化學清洗(酸洗)單位接到招標方通知后24小時內到達現場,進行技術指導,并在質保期內進行不低于一次酸洗質量回訪。
6酸洗質量認定及驗收標準,均按鍋爐化學清洗(酸洗)單位提供的標準(《DL/T794-2012火力發電廠鍋爐化學清洗導則》)執行;酸洗前后的垢量分析、除垢效率評定以及酸洗后第一次開機水汽品質監督評價等工作須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進行(聘請的第三方機構應具備上述專業技術評定資質,并事前須經雙方同意認可),酸洗評價費用由鍋爐化學清洗(酸洗)單位負責。
